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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中院和成都市教科院签约 共同开展未成年人案件心理干预
发布日期:2020/10/22           浏览次数:441次           [关闭]
       日前,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与成都市教育科学研究院《未成年人案件心理干预机制运行规则》签约仪式暨首次培训会议在成都中院举行。 
      成都中院表示,近年来,未成年人及家事案件综合审判工作和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开始向纵深发展,全国多地法院陆续将适用于刑事审判中的心理疏导机制引入到民事领域,有针对性地对涉少民事审判及家事案件开展心理疏导工作。因此,在审理案件的同时,加强心理疏导工作,引导未成年人及其家庭成员正确认识问题症结,改变认知,修复彼此感情,改进家庭教养方式,切实改善亲子关系,是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重要环节。 
      成都中院与成都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协商一致,共同开展成都市未成年人案件心理干预合作项目。此举旨在关爱青少年心理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心理干预机制的积极作用,加强校地共建,整合资源,服务民生,建立完善的社会心理服务体系,为青少年健康成长保驾护航,并进一步推进成都市国家级心理健康教育示范区建设,以及成都法院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工作。据悉,经过前期准备,两院联合签署《未成年人案件心理干预机制运行规则(试行)》,征集并审核通过150名符合条件的心理教师入选教育系统心理咨询师专家库,参与今后的案件心理干预工作。 
      签约仪式后,与会人员进行了首次专题培训。成都中院法官祝颖哲做主题为《涉未成年人案件法律基础》的培训,成都理工大学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主任程虹娟教授做主题为《心理危机识别和干预》的心理专题培训。 文章来源: 成都日报